Wednesday, January 13, 2010

其實我很幸運

多日前﹐翻閱報紙﹐看到報導說一些被毀了容或斷肢的乞丐在街道乞討。或許有這個錯覺﹐社會越發達﹐文明越進步﹐罪案亦隨之增長。上兩代的人深信天生天養﹐孩兒可以通山跑。夜晚了﹐累了﹐便回家吃飯。

現今社會﹐相對上一代﹐繁育力有所節制。家教也較為嚴格。孩兒不能再通山跑。原因之一﹐拐子佬這行業也隨社會進步而提昇。本地最為著名的孩童失蹤案有一馬來小女孩和多年前的華裔小男孩。他們至今仍下落不明。報導說﹐被拐子佬拐走的孩童往往下場悽慘。一是取其器官﹐非法售賣。二是將其毀容﹐斬首斷腳﹐威逼他們在街上為乞丐﹐作為生財工具。毀容原因是因為不想他的原貌被他人認得。這班乞丐從此就得過著生不如死﹐行屍走肉的生活。

讀完報導﹐我心有感觸。記得當時年約四﹐五歲﹐隨雙親在廣場逛街。父親帶我進入廁所。完事後我不等父親便獨自出去。在外我找不著母親﹐回頭又找不到父親。我急著便大哭起來。有幸﹐在那兒的工作人員見狀便帶我到咨詢服務中心。不一會兒﹐雙親便趕來領回我。年幼時﹐相當頑皮﹐常和堂弟在廣場內追逐﹐躲迷藏。往往都不在雙親視線範圍內。回想往事﹐童年的追逐游戲雖帶給我一些美好的回憶﹐卻也不乏一陣寒意。

在某一的農曆新年﹐我與堂妹在綠野中心董事經理的家拜年。茶會上﹐他說了一句﹐生意做得再大﹐也不過如此﹐唯獨慈善才是偉舉。我深感認同﹐人生來也空空﹐去也空空。器官在你身上又如何 ?金錢再多又如何 ?微軟一哥說過﹐留給后代的金錢﹐不需太多﹐足以他們發展便已夠。我慶幸﹐我有能力助人。

我常想﹐如果當年出來遇見的不是工作人員而是拐子佬。一切將會改寫﹐我不再是施福者﹐而是受恩者。非但如此﹐我亦不能附庸風雅﹐學古人作曲﹐寫詩﹐填詞贈佳人。我不過是一具身有缺陷﹐沒有靈魂﹐存活在生死之間的臭皮囊而已。


Feluxy~~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