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October 22, 2009

股票的迷思

股票在一般人的心目中﹐是可以致富﹐亦可以傾家蕩產的一項投資。縱使你家中有人從商﹐或自己本身乃牽涉商業買賣﹐亦未必能在股市中進退自如。更何況那些對商業概念很模糊的人 ?

我堂妹出身中文系﹐口誅筆伐﹐對她而言﹐揮手般容易。但當我和她分享我對股票小小的認識時﹐她如墮入雲霧中﹐丈八金剛摸不著頭腦﹐還怕我會玩火自焚。風險回酬成正比﹐我不反對。但如師父巴菲特所言﹐清楚自己所為﹐乃減少風險一重要因素。

單憑個人能力要坐大﹐談何容易。正如公司向銀行借錢為流動資金﹐或公司要更上一層樓﹐只要條件符合﹐它們就可以上市集資。可以說﹐股票的背後乃公司的運作。投資股票﹐換句話說﹐就是入注該公司﹐做個小小的股東 ( 視股份大小而定 ) 。若說股票不能投資﹐也就是說生意不能做。糟了﹐我身邊十個朋友﹐九個乃打工一族。豈不是說他們老闆會倒霉﹐公司會倒閉﹐他們自己也會著失業而倒下 ? 他們也應該向政府要求不要繳交公積金。因為公積金的利潤大部份也來自股市。

投資股票失意者﹐小弟認為﹐天時佔一份。人為佔兩份。天時乃指金融風暴。任你多能耐﹐也難抵擋骨牌效應。人為因素則指非蠢即貪。蠢者﹐人云亦云﹐沒有動用自己的腦筋。不理解公司的管理層﹐運作﹐產品﹐業績。可以說是應知不知。不聞不問﹐若遭火焚﹐自取也。貪者﹐ 即是超出自己所能應付的範圍。如本身值一百﹐負債竟一千。去年倒閉的雷曼兄弟就是敗在貪字。亦可以比作為一個月入兩千﹐卡債卻五千以上的卡奴。

師父巴菲特曾言﹐投資如雪球。開始小﹐速度慢。若持續有恆﹐就會如山坡上滾下來的球一樣。越滾越大﹐越滾越快。只要投資有道﹐老來逍遙兒孫抱~

此文章特獻於數位曾問我於股票的朋友。


Feluxy~~

Tuesday, October 6, 2009

奸商

最近讀著‘師父’股神華倫﹐巴菲特傳。書中記載﹐他小時候第一筆生意並非如眾人所知的派報紙﹐而是賣口香糖。當時有一婦人要和他買一片口香糖﹐他斷然拒絕。驟眼看﹐似不夠‘彈性’。可是他的理由是﹐如果賣了一片﹐就得更費神地賣剩餘的四片。

讀完這段﹐腦海思索著。自古成年者所就事業﹐必與幼時有莫大關係。如楚霸王項羽﹐不學文﹐不學武﹐要學萬人敵。曹操年少時﹐他的叔叔並不怎樣喜歡他。有一次當他遇見他的叔叔時﹐便兩眼反白﹐口吐白沫﹐扮作有病。他的叔叔便向他的哥哥也就是曹操的父親報告。曹父聽後連忙去找曹操﹐當見到曹操安然無恙時﹐便好奇問道。曹操淡然解釋叔叔向來不喜歡他﹐便惡意中傷。自此後﹐曹父便不再相信他弟弟所說的話了。曹操被後世人稱為奸雄﹐與他自幼時養成狡猾奸詐的性格有直接或間接的關係。

記得弟弟小學時﹐也做過小生意。拿了無數的幼竹籤﹐把一枝籤彎成C 型。頭尾用幼線綁住﹐比作弓。其餘的竹籤就當作箭。最後就拿去學校賣給班上的同學。如無記錯﹐弓箭大約賣三十仙﹐生意不錯。賣後數天為老師發現﹐便下禁止令﹐制止了。我的黃姓好友也不遑多讓﹐家中有無數當時流行的糖果樣品。他也拿去學校大賣。一包 /一粒大約賣二十仙。供不應求﹐賣個不亦樂乎。可惜為期數天﹐也為老師禁止了。

思前想後﹐自己有沒有值得驕傲的‘大買賣’。毫無頭緒時﹐偶然發現擺在書櫃上的小學團體照。靈光一閃﹐回到十歲時。當時班上一名男同學﹐在此故此稱他為木君﹐暗戀第一班的女生。剛巧我曾與該名女生同班過﹐隨口說道我有那名女生的相片。木君雙眼露出渴望與羨慕的訊息﹐苦苦要求我把那張相片賣給他。其實那不過是張班級照。我故作為難﹐猶疑不決。他表示願高價收購。我打蛇隨棍上﹐殺價十令吉。如沒記錯﹐本錢應該是一令吉。還獅子開大口要他無限期借我當時流行的漫畫五本。其實這些條件還是經過談判的。迫于無奈﹐他唯有簽下不平等條約。當時的漫畫售價應是三令吉。五本就十五令吉了﹐加上十令吉現金。扣除本錢一令吉﹐共賺進二十四令吉。回酬兩千四百巴仙。若以短期回報﹐我弟弟與我好友的確望塵莫及。

不過現今回頭細想﹐利用別人的情感﹐威逼利誘令他人簽下不平等條約。的確有損陰德﹐並不鼓勵。需知為商投資之道﹐應以心為正﹐術為輔。如雙方在不公平的情況下交易﹐這和古時乘旱災失收﹐把米價大大抬高的奸商有何分別 ?獨贏並不能走遠﹐唯有雙贏才是常勝之道。

如時光倒流﹐讓我再作抉擇﹐在商言商。照片同樣賣出﹐售價也不變。但五本漫畫﹐倒可免了~

Feluxy~~